******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地材竞谈采购
竞 谈 文 件
竞谈编号:CRDQG1C-CZXM-2025-001
竞谈******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
竞谈******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
中国 西藏
二O二五年三月
目 录
1.1******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地材进行公开竞谈。
2.1 项目概况
新建铁路川藏线位于青藏高原东南部,色曲特大桥位于昌都市加卡经济开发区境内,为跨色曲而设,色曲为澜沧江最大一级支流,常年流水,水量较大,色曲河道狭窄,两岸不良地质极其发育。色曲特大桥全桥中心里程为DK886+196.85,起讫里程为DK885+640.5~DK886+744.3,全长 1103.8m,全桥孔跨布置为(70+880+70)m 钢桁悬索桥(双线)+2(32m+24m)简支梁。主桥中心里程为 DK886+168,采用(70+880+70)m 钢桁悬索桥,桥址处地质条件极其复杂,勘察、设计、施工难度极大。谷底仅有修建水电站施工便道与 G214 相连。
本桥为双塔三跨悬索桥,大桥主缆跨度布置为(190+880+230)m,主梁跨度为(70+880+70)m钢桁梁,双线铁路桥,桁宽25m,桁高12m;主缆垂跨比采用1/9;主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两岸塔高均 173m;两主塔均采用群桩基础,锚碇采用隧道锚。桥梁两端分别接昌都隧道和邦达隧道。昌都隧道洞口采用合修,邦达隧道洞口采用分修。2.2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竞谈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竞谈公告附件1《竞谈物资包件清单》,本次竞谈一包一投。
2.2.2 竞谈方式:采用国内公开竞谈方式。
本次竞谈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竞谈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竞谈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竞谈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2 本次竞谈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竞谈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货能力要求:要有组织供应运输货物的能力。代理商须提供与竞谈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代理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竞谈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竞谈人的需要;
(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2024年******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5)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竞谈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资格要求”。新注册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采购物资名称 | 资格要求 | |||||
营业范围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履约信用 | 其他 | ||
1 | 河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 生产商河砂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生产能力证明。 | 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国家或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竞谈******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竞谈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序号 | 采购物资名称 | 资格要求 | |||||
营业范围 | 生产能力 | 财务能力 | 质量保证能力 | 履约信用 | 其他 | ||
2 | 碎石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采购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 生产商碎石年产量不低于10万吨,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生产能力证明。 | 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国家或省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物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 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1竞谈文件的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06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网址:******),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投标者对意向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完成线上报名操作。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供方子门户”报名并下载竞谈文件的,竞谈人不予受理。
5.2 购买竞谈文件截止日期:2025年4月21日17时 (北京时间)
5.3潜在投标人须在竞谈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链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在网站上传付款凭证,报名时间截止后方可网站下载采购文件。标书售出恕不退还。
5.4 标书费支付:不设置标书费。
5.5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5.6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项目经理部
账 号:************0
******有限公司昌都卡若支行
汇款说明:包件号+采购编号后四位,购买竞谈文件的汇款时间必须在售竞谈文件的日期内,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5.5。
5.7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人仔细阅读竞谈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5年4月06日12:00前于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提出澄清问题,过时将不受理。
5.8澄清截止时间
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竞谈机构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于2025年4月06日17:00前于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发布答复。
6.1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北京时间)
6.2此次竞谈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3开标方式: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5本次竞谈******委员会将组织通过评审且报价排名前三的各投标人进行谈判,并自愿进行第二轮报价,本轮报价不公开。
6.6开标需各投标代表人现场参加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若不递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开标地点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届时参加。
以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
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依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向卖方付款:结算次月,90天付款75%,180天付款20%,剩余5%质量保证金在270天内付清。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集团:(******/)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9.1竞谈人:******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
地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
联系人:姜宇
电话:******
9.2******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
联系人:姜宇 电话:******
2025年3月30日
竞谈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数量 | 竞谈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碎石 | 5-10mm | SS-01 | 吨 | 9600 | 0 | 0 |
2 | 碎石 | 10-20mm | 吨 | 38400 | |||
3 | 河砂 | 中粗砂 | HS-01 | 吨 | 17500 | ||
3 | 河砂 | 中粗砂 | HS-02 | 吨 | 17500 |
注:本次竞谈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竞谈文件。
投标申请表
*竞谈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 | *投标物资名称 | |
*竞谈编号 | *购买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授权委托人 | ||
*联系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单位地址 | |||
*电子邮箱 | 此邮箱为本次竞谈往来函件唯一联系方式 | ||
税务登记证号 | |||
*基本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注册资本金 | |||
*声明 | 竞谈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单位公章) | ||
*经办人签字 |
年 月 日 |
备注:如同时购买多种物资多个包件,只需填写一份报名表即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酌情增减填写项目,但带*项目必填。
附件3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的竞谈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竞谈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标,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竞谈文件规定及时与竞谈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因本次竞谈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竞谈******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采购编号)采购文件的第 包件竞谈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1 | 竞谈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YC-CGJH-2502-1621 |
1.1.2 | 竞谈编号 | CRDQG1C-CZXM-2025-001 |
1.1.3 | 竞谈人 | 见竞谈公告 |
1.1.4 | 竞谈组织单位 | 见竞谈公告 |
1.1.5 | 项目名称 | 见竞谈公告 |
1.3.1 | 竞谈内容 | 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
1.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此次投标物资,且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竞谈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能够满足竞谈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竞谈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满足竞谈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6) 履约信用要求: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现象; (7)其它资质要求:满足竞谈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竞谈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竞谈文件的截止时间 | |
2.2.2 | 竞谈人澄清竞谈文件的截止时间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1日09时00分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竞谈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06日18时前,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中查看有关该竞谈文件的澄清补遗公告及澄清文件,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
3.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修改、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竞谈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具体见竞谈公告附表1。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见竞谈公告。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见竞谈公告 |
3.5.5 | 近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的年份要求 | 见竞谈公告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见竞谈公告 |
3.6 |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 (1)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CA加密并上传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具体操作规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非平台系统原因),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涉及的所有内容应清晰可见。 (4)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根据竞谈文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在需要的地方进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 |
4.1 | 电子竞谈文件加密要求 | 根据竞谈文件编制要求使用数字证书(CA)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 |
4.2.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2日09时00分 |
线上开标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 | ||
5.2 | 开标程序 | (1)投标人在竞谈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3)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4)开标结束。 |
7.4 |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负责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人若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或因图纸变更增量,竞谈人可启用备选供应商。 | ||
7.6.1 | 履约保证金 | ******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
7.7 | 当竞谈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不偏离竞谈文件的前提下双方可按竞谈人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履约保证金需按包件对应的合同主体支付 | |
10.1 |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每个包件单独制作投标文件,中标人与竞谈人签订合同 | |
10.2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竞谈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3 |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 | |
10.4 | 投标人接受竞谈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竞谈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竞谈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竞谈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竞谈项目有关物资(下称竞谈物资)已具备竞谈条件,现进行公开竞谈。
1.1.2竞谈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竞谈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竞谈组织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竞谈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竞谈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竞谈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竞谈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它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次竞谈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竞谈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
(2)与本竞谈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竞谈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竞谈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竞谈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竞谈项目的竞谈代理机构;
(8)与本竞谈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谈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竞谈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谈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谈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本次竞谈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本次竞谈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次竞谈物资不允许偏离。
本竞谈文件包括:
(1)竞谈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谈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谈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谈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竞谈组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上提出澄清。
2.2.2 竞谈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中查看有关该竞谈文件的澄清补遗公告及澄清文件,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竞谈人可以修改竞谈文件,并将修改内容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同时发布公告。如果修改竞谈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修改内容,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至邮箱******,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对未回复的投标人将视为默认收到。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正本为原件);
(3)投标保证金;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报价资料;
(7)投标人资格声明;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等所有相关税项费用),投标人应按竞谈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
3.2.4投标物资报价:
(1)本次河砂、碎石实行固定单价结算方式, 到站单价包括出厂单价、出厂单价税费、运杂费单价、运杂费单价税费等货到现场的费用。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2)投标物资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实际结算单价按竞谈文件有关条款进行调整,竞谈人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3)运杂费单价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竞谈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出的运杂费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并按竞谈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碎石、河砂验收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结算。碎石实收数量按实测扣除含粉率及含水率,河砂实收数量按实测扣除含水率;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现场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现场过磅数量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竞谈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1 汇款时间:应按照竞谈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作为对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况进行确认的最终时间,逾期到账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无效。
3.4.2 汇款金额:详见竞谈公告。
3.4.3 汇款账户:详见竞谈公告。
3.4.4 汇款备注:必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竞谈编号最后两位及包件号。
3.4.5 汇款凭证装订:汇款凭证扫描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装订。
3.4.6 其他:投标人不按标书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一个月内拒签合同或协议书,在签订合同时向竞谈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竞谈公告要求提供完备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竞谈公告的要求,具备承担本包件供货的相应能力。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事务所或本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竞谈公告附表1要求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如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3.5.5“近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供货业绩资料,包含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9按照竞谈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竞谈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竞谈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3.6.5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不予退还。
4.2.4 逾期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竞谈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4.3.1 在本章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竞谈组织单位。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投标人在竞谈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4)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5)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
(6)投标人代表、竞谈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竞谈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1评标由竞谈******委员会由2名竞谈人代表和5名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5名专家由竞谈******有限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竞谈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竞谈、评标以及其他与竞谈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由竞谈人确定中标人,并由竞谈组织单位进行公示,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竞谈物资;
(2)在中标人与竞谈人合同签订后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七)。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竞谈组织单位将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集团:(******/)
、中国铁建云链平台(******)上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竞谈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竞谈投标活动。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竞谈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委员会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竞谈人或者竞谈******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竞谈组织单位统一公示。
******委员会按照备选供应商评选办法推荐备选供应商范围,由竞谈人确定备选供应商。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竞谈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竞谈******银行保函方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总价的1%。
7.6.2在竞谈人书面通知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竞谈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1竞谈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谈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竞谈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竞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竞谈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竞谈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竞谈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竞谈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标的物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的调整:由于本次竞谈的数量为初步设计数量,因此在授予合同时,竞谈人有权对竞谈物资的数量在竞谈总量±10%范围之内进行调整。因工程施工设计变更而引起的数量、品种、交货期、交货地点的调整不受此范围的限制。竞谈人有权对交货地点和交货期根据施工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交货期变更产生的单价调整,仍按本章第3.2款办理。
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竞谈物资包件,不予开标,竞谈人应重新竞谈。
按8.1规定重新竞谈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不再进行竞谈。
竞谈人不得泄漏竞谈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监标人负责开标、评标全程监督工作。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竞谈人串通投标,不得向竞谈******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1本项目的竞谈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10.2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竞谈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3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10.4 投标人接受竞谈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竞谈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开标记录表
竞谈人:
竞谈编号: 类别: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 包件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元) | 是否提供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竞谈人代表: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的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竞谈人或竞谈组织单位:(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大写 ) (¥ 小写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竞谈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在此之前按竞谈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竞谈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竞谈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竞谈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谈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
致:(竞谈人)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以(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中标人同等条件及竞谈文件相关要求与竞谈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竞谈物资。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委员会 | ******委员会人数:******委员会由竞谈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签字盖章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款规定 | ||
投标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 | ||
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竞谈文件要求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 ||
…… | …… | ||
3.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许可和认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履约信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 | …… | ||
3.3.1 | 商务评审标准 | 授权委托书 | 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 |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竞谈文件的相关要求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 | 对本次竞谈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不得出现偏差 | ||
…… | …… | ||
3.3.2 | 技术评审标准 |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交货状态等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竞谈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竞谈文件的相关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 | …… | ||
3.5 | 重大偏差 | (16)其他情况 | 1.不接受报价修正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2.要求投标人出具承诺书而投标人不承诺的; 3.竞谈文件规定可以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况。 |
3.8.1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排序方式 | 投标文件内有效业绩数量较多的投标人排序在前;若有效业绩数量也相同,则竞谈文件******委员会商议并出具一致意见以确定排序。 |
3.8.2 | 中标能力 | 中标能力 | ******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限中范围内,推荐其为相应数量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一个或多个包件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
3.8.4 | 中标人的确定 | 行贿犯罪记录期限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的,经该中标候选人确认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确定中标人。 |
本次竞谈物资采用最低价法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
******委员会将组织通过评审且开标报价排名前三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该报价作为本次投标的最终报价,并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推荐1-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竞谈人可以接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除外。
“评审价格”为不含税报价,报价必须价税分离。
2.1竞谈******委员会由竞谈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形式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1商务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竞谈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谈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竞谈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竞谈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竞谈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竞谈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竞谈文件规定对投标函、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等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竞谈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或投标货物的交货期与竞谈文件的要求不符,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竞谈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与竞谈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竞谈物资要求的,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竞谈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出现竞谈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未按竞谈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9)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的评审
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有数字表述金额与用文字表述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修正的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4.2评标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超出竞谈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A.低于成本价的确认:
******委员会将******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B.超出竞谈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委员会认定同一包件的所有投标人报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竞谈人可以接受的价格,则该包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与开标时的唱标价不一致,则以两者间的高者进行价格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则以两者间的低者作为中标价,与竞谈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委员会可以书******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3.5投标文件的拒绝
******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1)明显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6评标结果
3.6.1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备选供应商范围:******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资格、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排序在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它通过评审的投标人,选定各包件备选供应商方法******委员会审核后列为备选供应商。推荐为备选供应商范围。
******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投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投标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经评******委员会决定排序。 同个工程局同类物资有两个及以上包件的同一家供应商不能全中标。
******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6.4中标人的确定:
在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竞谈人原则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不按竞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竞谈******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竞谈。
3.7拒绝所有投标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因有效投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包件;
(3******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竞谈人利益的;
(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竞谈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竞谈、评标以及其他与竞谈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物资 采购合同
竞谈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天津市空港经济区
采购方(下称“买方”):
销售方(下称“卖方”):
根据竞谈文件、卖方的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相关保证、承诺、澄清,就 包号(竞谈编号: )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合同,包括本合同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物资货物。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施工单位”指 ,系具体使用物资的单位。
1.6“建设项目”指投标人须知中所指的竞谈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为
。
1.7“监理单位指 ,
是物资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1.8“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天”指日历天。
1.10“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11其他补充定义: 。
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和计量单位,则应符合合同签订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1卖方应按项目设置卖方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初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文件签认、结算、申请付款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签订时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书提交前,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签字盖章栏载明的信息为准;授权书提交后,授权书中载明的联系信息与签字盖章栏中载明的信息均为有效送达信息。
3.2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3.1条的职责。
3.3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均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见签字栏)。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EMS特快专递送达,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如使用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当买方使用特快专递向合同中载明的卖方联系地址邮寄材料时,若发生送达地址及联系人错误、卖方拒收等无法正常送达现象,则快件被拒收/被退回之日即为送达日期,送达行为有效。******委员会通过双方确认的电子邮箱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送达诉讼或仲裁文书的,送达行为有效。
4.1在本合同签署后买方以书面或合同中载明的其他方式向卖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4.2卖方收到买方提出的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3天内,卖方应向买方书面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4.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5.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
5.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生产厂的所在地、约定的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生产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6.1卖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约定交货地点。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调整、更换或赔偿。
6.2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物资运输途中运输风险、货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自提的除外)。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6.3卖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卖方认可卖方代表、被授权人、送货人员、跟车/船人员、车/船司机及其他非买方工作人员等对相应批次货物出库单、送货单、收货单、过磅单等单据签认的效力。
6.4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
6.5本合同项下物资的运输保险、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用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均由卖方承担。
7.1卖方应随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清单(发货清单中的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须与合同中载明的物资信息一致)、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因卖方提供的货物缺少或无法提供相关证书、文件,影响买方工程验收的,买方有权按照合同结算金额的30%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7.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7.3物资经核对与发货清单无误后,买方向卖方出具接收单据。此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不作为验收凭证。买方接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7.4买方有权对核对无误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承担更换和修复的全部费用。若买方、施工、监理单位收货时可直观看出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明显瑕疵,则无需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卖方应无条件全部更换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瑕疵的物资。若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使用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明显瑕疵,卖方应无条件全部更换存在质量问题或明显瑕疵的物资,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5买方在物资到达交货地点后对物资进行核对、初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不因物资在卖方生产厂起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初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被放弃。
7.6 对于钢筋、混凝土等主材材料的质量最终合格以业主对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为准,如因上述材料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7买方指定的货物验收人为 ,其有权代表买方签收并核验货物,但无权对货款、质量等进行确认,非该人签收的货物及签认的双方往来资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
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下列服务报价或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1.1实施或监督所供物资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8.1.2提供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8.1.3为所供物资提供维护保养手册;
8.1.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物资实施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8.1.5在卖方厂房和/或在现场就所供货物的供应、试用、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9.1如需卖方提供备品备件时,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资所需的备品备件,提供的备品备件项目、规格型号、数量见“技术规格书”。
9.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技术参数等。
10.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并经买方初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向买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 专用 发票;
(2)付款申请书:需写明合同编号,买方已付款数额,******银行账号,加盖卖方公章并经卖方代表签字;
(3)买方出具或签认的全部核对单据原件。
(4)加盖卖方公章的全部《发货清单》《送货单》等单据原件。
10.1.1卖方向买方申请结算付款时,应提交以上全部单证(1份原件),阶段性或全部结算付款完成后,因无法核实未结算款项真实性,结算时未纳入结算的已供应物资视为卖方自愿放弃主张相应款项,此后无权再向买方主张或索赔。若双方未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最终结算,则买方支付完毕已结算款项时视为已进行最终结算,此后卖方无权再向买方进行任何形式的主张或索赔。
10.1.2买方已向卖方充分释明上述单证对结算付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若因卖方未及时提供上述全部单据(1份原件)导致买方无法按约定结算付款或结算付款延迟的,不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无权对买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卖方已了解并充分知晓相应风险。
10.2付款方式约定:币种:人民币;方式:卖方理解买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紧张现状,合同价款中已将可能产生的资金成本考虑在内。当买方项目资金紧张时,无论是否发生诉讼或仲裁,均自愿接受买方以承兑汇票、云信、融信等非现金方式支付不低于30%合同总价款,若产生贴息/贴现卖方自行承担,并确保不因此对买方提出任何形式索赔。
10.3双方约定结算按以下第 种方式实行:
(1)固定单价。含税总价为(大写: 元,¥ 元),不含税总金额为(大写: 元,¥ 元),增值税税率为()%;税款为(大写: 元,¥ 元)。本合同项下货物在合同期内实行固定单价的结算价格,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竞谈人(即买方)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浮动单价,即结算单价=投标出厂价(到交货地点价格)+浮动值,浮动值=双方约定的平台信息价-竞谈基准价。投标出厂单价为含税价 元,不含税金额为 元,增值税税率为 %,税款为 元。竞谈基准价为含税价 元,不含税金额为 元,增值税税率为 %,税款为 元。投标出厂价和竞谈基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竞谈人即买方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本合同发票为增值税 □普通 R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相关约定详见合同附件《增值税发票条款》。
10.4供应期及付款约定:双方约定以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
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依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向卖方付款:90天付款75%,180天付款95%,余款 5 %待本期结算货物质保期6个月满后次月支付,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0.5★★★特别约定条款(请买卖双方签署前仔细阅读,在认真理解条款意思后再行签订,如无法接受下列条款的,可拒绝签订):
如买方资金紧张,卖方表示理解,同意另行协商付款计划,若买方未按上述付款节点或另行达成的付款计划支付,自末次结算完成之日起算逾期 12 个月以内(含 12 个月)的,买方不承担逾期违约金(包******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 年期)计算,但逾期利息总额最高不超过欠款金额的 4%。
11.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物资和服务。
11.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11.3卖方销售的货物已通过ISO环境管理体系、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卖方在生产、装卸、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规定,不能对环境及人员健康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11.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证明存在缺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例如业主或监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鉴定报告、检验检测报告、照片等,该类型证明材料无需经过卖方签认及具备完全的证明效力,且卖方对此均予认可。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双方若对货物质量存在争议,可交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检测费用及维修更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设备租赁费、材料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不同意主动承担则买方有权从卖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买方有权向卖方另行主张,如果出现大批量已使用产品质量不合格时,通过正规机构进行鉴定,按合同后面合同违约方式解决。
11.5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全部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1.6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对货物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索赔(包括诉讼、仲裁等),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索赔,卖方应自费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1.7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详见技术规格书。
12.1买方可安排监造人员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视物资供应情况,买方有权或委托第三方到生产地进行质量抽检,抽检费用由卖方负担。卖方应予协助并提供工作便利。
12.2驻厂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包装技术方法与贮存场所、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等实施检查监督,卖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
12.3监造物资通过卖方检验合格,并其合格证书经驻厂监造人员加盖监造专用章之后方可发往施工工地,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对驻厂监造人员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可向买方反映,通过买方协调解决。
12.4买方的监造行为并不代表买方认可物资质量,卖方仍需按照质保期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3.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付地点和交付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10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同时,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
13.2如果采购数量发生变化,在不增加本合同约定采购单价的情况下,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若需变更物资采购单价,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3.3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货物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单价。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设计变更,买方可据此调整部分或全部采购数量直至终止合同,卖方对此表示理解并承诺不提出异议并且不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13.4买方要求调整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但与原约定期限偏差不可超3天。
13.5若买方实际采购数量不足本合同约定数量,不视为买方违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4.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所更换或修复物资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4.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书面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14.3若卖方未能按14.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4.4因物资材料质量问题或缺陷,直接引发安全事故,卖方应承担赔偿事故全部经济损失;间接引发安全事故,卖方应承担或赔偿事故经济损失的50%。
15.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5.2除合同条款第13.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价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设备交付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2.5%计扣,直至交付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根据第15条的约定解除合同。
16.1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6.1.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3.5款、第15.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16.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4.1款等其他义务;
16.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6.1.4卖方提供的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
16.2 第18.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解除应按照第16.3款规定办理。
16.3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6.1款的约定,解除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根据实际需求购买与未交付类似的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7.1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17.2因卖方违约而导致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未能按时支付给买方时,买方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后10天内,卖方应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17.3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次月无息退还。
17.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长的,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17.5发生下列之一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卖方发生第16.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导致买方解除合同的;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17.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与否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18.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瘟疫、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政府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若受影响一方未及时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免责条款在本合同中不适用,受影响一方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18.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18.4若卖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且已履行通知义务,但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经过可能给买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买方施工需求时,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买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可以依本合同单价优先购买卖方已生产完成可随时交付的物资,除此之外,无需再向卖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
19.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法院审理。
20. 附则
20.1本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
(1)竞谈文件;
(******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
(5)订货明细表;
(6)技术规格书;
(7)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8)本合同附件,如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技术规格书、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表、履约保函。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21.2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都无效。本协议合同标题及每一条款所加入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之用,并不影响对本协议条款内容的解释。
20.3在没有买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或概括转移合同权利和义务,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形成的到期债权、未到期债权),否则视为卖方根本违约,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买方是否要求解除合同,均有权要求卖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违反诚信原则的惩罚性赔偿,卖方不得以过高为由要求调减),买方可在欠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向卖方追偿。
20.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若未约定签订日期的,以买方持有的合同中记载的日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买方执 叁 份,卖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订货明细表
3.技术规格书
4.廉政协议
5.增值税发票条款
6.诚信合规协议
7.第三方合规申明
盖章签字栏
买方 | 卖方 | |
企业全称(盖章) |
******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签订前买方已与我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明示了合同条款和相关风险,我方充分理解并接受。为与买方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 |
法定代表人 | ||
注册地址 | ||
******银行 | ||
银行账号 | ||
纳税人身份 |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
纳税识别号 | ||
邮寄地址 | ||
电子邮箱 | ||
手机号码 |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 |
手写第二行中加黑部分承诺 (必须手写,禁止打印)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 |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 ******有限公司xxx项目部 :
我单位现授权 姓名 , 性别 , 职务 ,身份证号: XXX ,联系电话: XXX ,电子邮箱: XXX ,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从事下列各项事宜:
1.代表我单位购买竞谈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签认招投标程序性文件、修改投标报价、签署澄清资料、接收往来资料,以及与投标工作相关的一切事务。
2.代表我单位签署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签认往来函件、确认收发货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型号、送货日期等)、办理货款结算手续、办理货款申请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
3.本授权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我单位更换委托代理人,需及时书面通知贵单位,并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对我方不利的后果。原委托代理人与更换后的委托代理人所从事的行为,我单位均予认可。
4.本授权不允许转委托(授权)。
在贵我双方经济往来中,该代理人从事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单位,与我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单位将自愿、全部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订货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总价 | 税款 | 含税合同总价 | 交货 时间 | 备注 |
附件3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款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由使用单位技术部门在采购前提供,并负责审核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响应条款。)
1.物资名称
2.规格型号
3.质量标准
4.材质要求
5.技术要求
6.适用条件(或环境要求)
7.试验检测要求
8.验收条件
9.质保期要求
附件4
廉政协议书
买******有限公司
卖方:
为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杜绝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劳务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和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1.买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处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买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买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卖方施工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三条 卖方的义务
1.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4.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卖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行业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本协议书作为劳务施工合同组成部分,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方代表: 卖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增值税发票条款
1.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发 票 名 头:******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1G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32号
电 话:******
开 户 行:******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8888
2. 卖方须依法合规缴纳各项税费,须及时、准确向买方提供依法合规的发票,且在每期付款前提供上一期真实有效的完税证明有关资料,包括在施工所在地预缴税款证明资料。
3. 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发票,如发生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4.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卖方应及时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5.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不符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6.因卖方各种原因(包括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卖方其他各种原因和事件影响等),导致买方出现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及其法人单位信誉损失;买方及其法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受限损失;买方及其法人单位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罚款等),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7.卖方必须以合同约定账户收款,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合同约定卖方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签订人单位名称相符,否则买方不予支付拨款。
8.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9.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10.卖方需在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11.如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本合同适用税率及应纳税额做相应调整。但国家调整对应增值税税率前,买方已经入帐但卖方尚未开具发票的价款,卖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税率向买方开具发票,税率仍按调整前的增值税税率执行。
(以下无正文)
附件6
诚信合规协议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愿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本协议中的“公务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列人员: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机构授权行事的人士;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卖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卖方及卖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买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卖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卖方及卖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卖方、买方或买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卖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卖方和卖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买方披露的情形外,卖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务人员时,卖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本协议签署后,卖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卖方承诺:买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股东不承担因卖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卖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买方认为卖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卖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卖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买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卖方支付赔偿。
九、审核权
************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
十、费用
卖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卖方承担,买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卖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买方;此外,如卖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买方。
咨询举报邮箱:crbgcompliance@163.com。
电话:******。
卖方代表: 职位:
卖方盖章: 日期:
附件7
第三方合规申明
下述签字者(“第三方”)为各单位的___________(请填写第三方身份,如顾问、商业代理人、项目或销售代表、赞助商等)。第三方向各单位申明并保证如下:
一、第三方被告知并收到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第三方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___________(提供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为各单位提供___________( 请填写服务内容)时,第三方同意遵守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参见调查问卷中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好处,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第三方或各单位获得、保持业务或获得好处。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明知或不计后果地误导或意图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该第三方或公司应履行的义务。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任何与其他方的安排,包括与其他方串谋从而不正当影响公司的投标过程。
三、第三方熟悉并理解与各单位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第三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
四、第三方代表的公司、实体,其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未因投标或采购中的贿赂、腐败、串谋、欺诈、妨碍等不合规行为,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
五、第三方没有未在调查问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5%所有权的上市公司的受益人除外。
六、第三方向各单位提供服务不会违反第三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
第三方承诺,一旦本申明不再准确完整,第三方将立即通知各单位,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
卖方代表: 职位:
卖方盖章: 日期:
附件一
《物资质量承诺书》
一、全面学习、领会并落实物资供应质量及施工安全质量红线管理的全部规定,按要求与买方签订《物资供应施工安全质量承诺书》,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得以保证。
二、供应商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合同约定采购质量合格的物资,杜绝不合格物资流入施工现场。
1、根据买方要求,规范物资进场前存放、妥善维护和保养,防止物资毁损、变质、失效。
2、进场物资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合格证明文件并随物资一并移交买方。
3、严格遵守铁总、业主、监理、买方的所有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4、坚决杜绝以下行为:
1)弄虚作假故意以次充好供应质量不合格物资;
2)未按国家标准、行业规定、合同约定供应;
3)提供虚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4)对已经发现的采购物资质量问题隐瞒不报、谎报的;
5)其他不符合红线质量管理的其他情形。
买方单位:(盖章)
卖方单位:
卖方单位(签字或盖章):
******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买方名称):
鉴于(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接受(卖方名称,以下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竞谈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担保有效期自买方与卖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 买方和卖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竞谈人:******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
竞谈编号:CRDQG1C-CZXM-2025-001 包件号:HS-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时间 |
1 | 河砂 | 中粗 | 见技术规格书 | 吨 | 17500 |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拌合站 | ******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 技术标准质量满足项目要求 | 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结束 |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 | ||||||||||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发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时间 |
1 | 河砂 | 中粗 | 见技术规格书 | 吨 | 17500 |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拌合站 | ******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 技术标准质量满足项目要求 | 送达甲方指定地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结束 |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 |
物资需求一览表
竞谈******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
竞谈编号:CRDQG1C-CZXM-2025-001 包件号:HS-02
物资需求一览表
******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
招标编号:CRDQG1C-CZXM-2025-001 包件号:SS-01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时间 |
1 | 碎石 | 5-10mm | 见技术规格书 | 吨 | 9600 |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拌合站 | ******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 技术标准质量满足项目要求 | 送达甲方指定工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结束 |
2 | 碎石 | 10-20mm | 吨 | 38400 | ||||||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发货订单为准。 |
(一)技术要求
除满足《建筑用砂》(GB∕T14684-2022)外,还要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铁路混凝土》(TB/T 3275-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映技术条件》(TB/T3054-2002)中的相关规定,并不得与之相左。
其他标准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不一致时,以《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为准。
表1-1 河砂的性能指标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C50 | |||
1 | 含泥量 | ≤2.0% | 按GB/T 14684、TB/T 3275检验 |
2 | 泥块含量 | ≤0.5% | |
3 | 云母含量 | ≤0.5% | |
4 | 轻物质含量 | ≤0.5% | |
5 | 有机物含量 | 浅于标准色 | |
6 | 吸水率 | ≤1.0% | |
7 | 坚固性 | ≤8% | |
8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0.5% | |
9 | 氯化物含量 | ≤0.02% | |
10 | 碱活性(快速砂浆棒膨胀率) | <0.20% |
表1-2 Ⅱ区河砂的级配要求
方孔筛/mm | 9.75 | 4.75 | 2.36 | 1.18 | 0.6 | 0.3 | 0.15 |
累计筛余/% | 0 | 10-0 | 25-0 | 50-10 | 70-41 | 92-70 | 100-90 |
注:除4.75mm和0.60mm档外,细骨料的实际颗粒级配与上表所列的累计筛余百分率相比允许稍有超出分界线,但超出总量不应大于5%。当细骨料中含有颗粒状的硫酸盐或硫化物杂质时,应进行专门检验,确认能满足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时,方能采用,
(二)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供方应对河砂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颗粒级配(含细度模数)、含泥量、泥块含量、云母含量、松散堆积密度)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2.进场验收
河砂进场时,需方对其生产厂名、品种、等级、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的检查及抽样试验检验应符合下表要求。
表1-3 河砂的检验要求
序 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要求 | |||
1 | 颗粒级配 | √ | 下列情况之 | √ | 连续进场的同 |
2 | 含泥量 | √ | √ | ||
3 | 泥块含量 | √ | √ | ||
4 | 云母含量 | √ | √ | ||
5 | 轻物质含量 | √ | √ | ||
6 | 有机物含量 | √ | √ | ||
7 | 吸水率 | √ | |||
8 | 坚固性 | √ | |||
9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 | √ | |||
10 | 氯化物含量(以 | √ | |||
11 | 碱活性 | √ |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全断面定时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检验结果符合“表1-1 砂子的性能指标、表1-2 Ⅱ区河砂的级配要求”为合格品;当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该项进行复验。复验后,若试验结果符合规定,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若仍然不符合规定时,则判为不合格。当有两项及以上试验结果不符合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三)标志、运输与贮存
1.砂出厂时,供需双方在厂内验收产品,生产厂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
①砂的分类、类别和生产厂家信息;
②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③出厂检验结果、日期及本文件编号;
④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
⑤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2.砂应按分类、类别分别堆放和运输,防止人为碾压及污染产品。
3.运输时,应有防遗撒措施,避免污染环境。
重要说明
如上述招标物资所述技术指标、规格与川藏铁路设计图纸要求有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符之处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招标物资应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而设计未明确的按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一)技术要求
除满足《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外,还要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 《铁路混凝土》(TB/T 3275-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映技术条件》(TB/T3054-2002)中的相关规定,并不得与之相左。
其他标准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不一致时,以《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为准。
表1-1 碎石的性能指标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C50 | |||
1 |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 ≤5% | 按GB/T 14685、TB/T 3275检验 |
2 | 泥粉含量 | ≤0.5% | |
3 | 泥块含量 | ≤0.2% | |
4 | 岩石抗压强度 | 大于等于1.5倍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 | |
5 | 紧密空隙率 | ≤40% | |
6 | 吸水率 | ≤1.0% | |
7 | 坚固性 | ≤5% | |
8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0.5% | |
9 | 氯化物含量 | ≤0.02% | |
10 | 碱活性(快速砂浆棒膨胀率) | <0.20% | |
11 | 碱活性(岩石柱膨胀率) | <0.10% |
表1-2 5-20碎石混合级配要求
方孔筛/mm | 26.5 | 19.0 | 16.0 | 9.5 | 4.75 | 2.36 |
累计筛余/% | 0 | 0-10 | - | 40-80 | 90-100 | 95-100 |
注:“-"表示该孔径累计筛余不做要求;“0”表示该孔径累计筛余为 0。
表1-3 5-10碎石单级配要求
方孔筛/mm | 26.5 | 19.0 | 16.0 | 9.5 | 4.75 | 2.36 |
累计筛余/% | - | - | 0 | 0-15 | 80-100 | 95-100 |
注:“-"表示该孔径累计筛余不做要求;“0”表示该孔径累计筛余为 0。
表1-4 10-20碎石单级配要求
方孔筛/mm | 26.5 | 19.0 | 16.0 | 9.5 | 4.75 | 2.36 |
累计筛余/% | 0 | 0-15 | - | 85-100 | 95-100 | - |
注:“-"表示该孔径累计筛余不做要求;“0”表示该孔径累计筛余为 0。
(二)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供方应对碎石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松散堆积密度、颗粒级配、碎石泥粉含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空隙率,吸水率)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
2.进场验收
碎石进场时,需方对其生产厂名、品种、等级、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的检查及抽样试验检验应符合下表要求。
表1-5 碎石的检验要求
序 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要求 | |||
1 | 颗粒级配 | √ | 下列情况之 | √ | 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的粗骨料每400m3(或600 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 |
2 | 压碎指标 | √ | √ | ||
3 |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 √ | √ | ||
4 | 含泥量 | √ | √ | ||
5 | 泥块含量 | √ | √ | ||
6 | 岩石抗压强度 | √ | |||
7 | 吸水率 | √ | |||
8 | 紧密空隙率 | √ | √ | ||
9 | 坚固性 | √ | |||
10 | 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 | √ | |||
11 | 氯化物含量 | √ | |||
13 | 碱活性 | √ |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抽取时,应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全断面定时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
检验结果符合“表1-1、表1-2、表1-3、表1-4”为合格品;当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该项进行复验。复验后,若试验结果符合规定,可判为该批产品合格;若仍然不符合规定时,则判为不合格。当有两项及以上试验结果不符合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三)标志、运输与贮存
1、卵石、碎石出厂时,供需双方在厂内验收产品,生产厂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其内容包括:分类、类别、公称粒级和生产厂家信息;程)
①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
②出厂检验结果、日期及本文件编号;
③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
④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
2、卵石、碎石应按分类、类别、公称粒级分别堆放和运输,防止人为碾压及污染产品。
3、运输时,应有防遗撒措施,避免污染环境。
重要说明
如上述招标物资所述技术指标、规格与川藏铁路设计图纸要求有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要求为准,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符之处以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准;招标物资应满足相关技术指标而设计未明确的按最新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有限公司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XZZQ-11标段三分部项目经理部地材竞谈采购
竞谈编号: CRDQG1C-CZXM-2025-001
(物资品种)(包件号)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投标函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资格证明资料
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5.2生产能力证明
5.3近年财务状况表
5.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5.5近年完成的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
5.6履约信用证明
5.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
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5.9按照竞谈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6.投标报价资料
6.1投标物资报价表
6.2物资描述表
7.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承诺书
11.1关于同意现场随机取样检查的承诺书
1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致: (对应包件的竞谈人)
我方已经仔细研究了 (竞谈编号) (物资类别/名称) (包件号)竞谈文件的全部内容,同意竞谈人在竞谈文件中对投标人的约束。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价,一票制税率 (1%、3%、13%)按合同约定提供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
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我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供货期内供货,并确保所提供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和数量以及相关服务满足竞谈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竞谈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
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竞谈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否决我方的投标,同时我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竞谈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竞谈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扫描件)。
******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竞谈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竞谈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竞谈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竞谈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竞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竞谈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要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授权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
认、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名称)
(包件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 (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基本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投标人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 主要生产设备/生产线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日平均生产能力 | 生产的产品名称 | 生产产品名称的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
2 | ||||||||
… |
主要检测设备表
序号 | 检测设备 (设施)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被检测 | 被检测产品 规格型号 | 备注 |
1 | |||||||
2 | |||||||
… |
说明:电子版投标文件应附主要生产、检验设备的实物照片。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应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相关证明资料(如:质量保证措施、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合同履行情况描述 | |
备注 |
说明:
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注明序号;
2.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当投标人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人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交货截止日期 | |
合同履行情况描述 | |
备注 |
说明: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的信息,并注明序号;
2.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须能够体现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当投标人为制造商且同类供货项目是通过代理商签约并实施的,需注明代理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竞谈公告中要求提供,但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中未提供的资料,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其代理厂商的相关资质文件。
投标人名称: | 竞谈编号: | 包件号: | 金额:元 | |||||||||||||||||||||||||
物资 序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 数量 | 不含税到站单价 | 税率 | 单价税费 | 含税运费 | 含税到站单价 | 到站 合价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距(km) | |||||||||||||
1 | 2 | 3 | 4 | 5 | 6=2+4+5 | 7=1×6 | ||||||||||||||||||||||
1 | XX项目部 | XX | XX |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业主要求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XX | ||||||||||||||
总计 | XX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 日期: | 年 | 月 | 日 |
备注:一票制结算
物资描述表
竞谈人名称: 竞谈编号: 包件号: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技术标准及要求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日期 |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
合 计 |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
致: (对应包件的竞谈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
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 。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
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 的 (投
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竞谈编号、包件号)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一、生产能力
序号 | 内 容 | 投标物资 | 备注 |
(一)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
(三) | 剩余月生产能力 | ||
二、运营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三、财务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来源、规模、方式等)
四、应急保障能力
(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根据项目标段施工特点以及包件交货地点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具体可行的由货源地至交货地的保证组织、计划、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和配套措施,方案应明确供应生产厂家的地址和品牌名称,包括资源组织、资金运用、人员安排、设备配备等较为详细的内容。
对竞谈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要求,投标方必须逐项作响应性应答,否则即认为投标方不满足竞谈方的要求,其投标被拒绝。
11.承诺书
承诺书
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后,将根据竞谈文件有关条款的要求,同意竞谈人或者竞谈人委托的物资代理公司在施工现场按随机取样进行质量检验;若质量检验不合格须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我方负责;如复检不合格按退货处理,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按相关规定处理。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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