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钢结构二分部需用的钢材,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材进行询价采购。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工程路668号
******有限公司钢结构二分部原平加工厂建成于2017年7月,占地5500平米,其中钢筋套筒生产车间占地480平米,生产车间内按照标准化加工厂要求,实现要素配置集中化、总体布局工厂化、生产作业流水化; 钢结构二分部钢筋套筒加工厂自2017年建成投产以来,已完成24个项目的套筒供应任务,累计供应数量******套,销售总额达1676万元。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采购物资一览表》
3.1 圆钢及无缝钢管竞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报价物资生产厂的生产设备能满足工程需要,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报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询价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询价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大型工程或铁路、公路、市政、房建建设项目的报价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竞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报价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报价,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报价。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22年12月-2024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22年12月-2024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2022、2023两年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的纳税信用证明;供应商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评标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供应商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并在评标响应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在2022年12月7******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产品质量纠纷败诉及合同纠纷败诉情况。各供应商需在评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说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近一年内的刑事与民事案由查询,并在评标响应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评标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法院生效判决有行贿、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采购限制期的供货商;
******有限公司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
******集团黑名单以及相应采购人所属工程公司黑名单名录中的生产厂。
3.4竞标保证金的金额:本次采购项目包件只接受公对公账户线下打款,不接受保函。供应商需按照要求足额按时缴纳;未按竞争性评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可酌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4. 报价说明
4.1计量方法:计量单位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吨”;计量方法:圆钢及无缝钢管过磅,数量以实际进场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4.2单价约定:钢材单价采用浮动价格结算,结算货款=结算数量×综合单价(含税),包含但不限于送货运费、包装(含装车、卸车费)、试验费(含试验所需材料费)、备案费、人员工资及奖金、操作人员劳保、管理费、人员保险、利润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4.2.1钢材价格的规定:设到站单价=A1,出厂单价(到货当日网价为基础价)=B1,价差=Y,则A1=B1+Y。其中价差Y包括乙方利润或让利、税金、运杂费等出厂价外到达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4.2.2供应期钢材出厂价规定:
根据供货地址,圆钢以供应期内“我的钢铁网”(******)“石家庄市场碳结圆钢价格行情”频道(如遇节假日没有行情则向前顺延)每日首次公布的同规格型号的交易参考价的算数平均价为供应期出厂价B1。
无缝钢管以供应期内“我的钢铁网”(******)“太原市场碳结圆钢价格行情”频道(如遇节假日没有行情则向前顺延)每日首次公布的同规格型号的交易参考价的算数平均价为供应期出厂价B1。
本次投标单价以2024年12月20日相应网价为准。
4.2.3供应期结算单价计算:
供应期结算单价A2,供应期内出厂价B2, 价差Y, A2=B2+Y,其中Y包括乙方利润或让利、税金、运杂费等出厂价外到达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
4.2.4我的钢铁网未公布规格、品种出厂单价的确定
我的钢铁网未公布规格的比照该网已公布最接近的小规格的网价进行确定。没有最接近的小规格时按最接近的大规格确定。
4.2.5******银行承兑或铁建银信等;如支付票据,均由乙方承担贴息费用。
4.2.6结算期限:当批物资结算后9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不超过该批物资结算价款的60%;当批物资结算后18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批物资结算价款的95%;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30日内不计息支付,质保期为1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投标人须将购买标书款汇入******有限公司钢结构二分部账户,并将:
1汇款凭证扫描件(汇款时间必须在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汇款凭证备注注明“钢材标书款”,不接受个人汇款)上传至铁建云链;
2本次招标文件电子版请在铁建云链上下载(******),标书费凭证上传至铁建云链相应位置后,工作人员会在后台手动开通,投标人投标界面显示“标书费已缴纳”状态即可线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若长时间未开通请联系崔工:******,未在发售期内点击参与报名或未上传标书费缴费凭证的投标人报名无效,无法参与本次投标。
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2投标人必须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6日报名期间,登录铁建云链平台(网址:******)完成注册,再进入铁建云链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投标段(包件)点击参与投标完成线上报名工作。
5.3澄清提问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PDF版和Word版各一份,PDF加盖鲜章),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澄清补遗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
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有限公司钢结构二分部
账 号:9901 1231 0120 0056 4052
开户行:******银行北京西区支行(开户行行号:******0120)
汇款说明:款项用途处务必标明“钢材标书款”等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4月24日10时00分。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链平台(网址:******)的“供方子门户”。供应商须在评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评标投标文件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评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评标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6.2开标项目:******有限公司钢结构二分部。
开标时间:2025年4月24日10时00分;
6.3铁建云链线上评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格式:500M以内的评标投标文件发PDF文件,500M以上的发压缩包,评标投标文件的命名必须为“供应商公司名字+对应的招标编号”。
6.4铁建云链线上报价及维护报价中,当物资数量为1时,单价部分需填写为总价,遵循“总价×1=总价”的原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铁建云链******
7.1采购人:******有限公司钢结构二分部
项目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工程路668号
联系人:崔玉营 电话:****** 电子邮件:******7@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2025年02月20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