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安晟99MW风电场项目道路、平台、箱变基础尾项工程澄清01号
本文件所作补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招标文件所有其他未修改的条件和条款仍保持全部有效。
采购人对金湖安晟99MW风电场项目道路、平台、箱变基础尾项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如下条款进行调整:
1、第一章询价公告第4条响应人资格要求第4.1款:“......(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调整为“......(2)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
2、第一章询价公告第4条响应人资格要求第4.1款:“......(3) 响应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历,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调整为“......(3) 响应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历,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3、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4月10日17:30。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4月15日9:00。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