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防洪规划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市沙县区防洪规划编制工作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函〔2023〕125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水利局,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三明市沙县区防洪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三明市沙县区防洪规划范围为沙县区全域;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规划范围为三明市沙县区防洪规划范围为沙县区全域,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防洪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县级将四、五级河道规划成果汇总编制县(区)级防洪规划,******人民政府批复。
2.5 最高控制价:700000元;
2.6 质量标准:编制成果文件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查工作;
2.7 服务期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批工作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底完成报批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不给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8日08时至2025年06月18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8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400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现金?电子保函
?其他(具体详见投标须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利局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12—15楼,邮 编365509
联系人:张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三路171号丁香新村7幢五层,邮 编:365000
联系人:蓝工,电子邮箱:/
电 话:0598-******,传 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 址:******/smwz/
联系电话:******、0512-******、400-998-00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
联系电话:******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12—15楼
联系电话:******
2025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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