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关于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20〕10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1〕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吴兴区财政部门和******有限公司受******财政局的委托,现就******银行招标项目******银行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具体内容:
******幼儿园)食堂账户开户。服务期限26个月(2025年8月至2027年9月)。
标段 | 标段名称 | 内容 | 中标数量 |
1 | ******银行招标项目 | ******学校)食堂账户基本存款账户的开设及账户管理服务 | 1家 |
二、项目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各项业务。
2、及时对有效凭证进行入账处理,确保资金及时到账,有退票业务需当天反馈,定期存款到期需及时告知。
******银行回单送达一次;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每月对账单在次月5个工作日内送达;上门取账户年检资料。
4、依法为业主单位的账户信息保密。
5、免收账户各项业务手续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银行参与投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银行在吴兴区区域内没有分支机构但其税收缴纳在吴兴区的也认可,须提供企业所得税纳税证明);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应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4、投标人若为支行,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各投标主体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银行名称)。
6、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投标。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9日8:30时至2025年6月26日17:00时。
******银行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段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段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银行入驻手册--公款竞争性存放平台》完成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五、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5、在湖州吴兴区(不含南太湖新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银行不受此限制)(复印件);
7、参与投标人若为支行,投标人须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
******银行确认函(格式自拟)。
9.廉政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附上以上资料,若有遗漏,将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在线投标,投标人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进行投标文件编制,且应于2025年6月27日14:30时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招投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2.“政采云”平台操作咨询
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
******服务中心:******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6月27日14:30时在******有限公司开标室【湖州市清远路699号福美达科技大厦4楼】开标。
投标人不能通过招标系统进行正常投标时,应及时通知代理机构,并在规定时间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将纸质应急投标文件壹份密封封装送达开标室进行应急投标,应急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范例”要求编制。
如投标人既通过招标系统投标,又进行应急投标,以系统投标为准。
除招标系统通知延长投标时间外,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应急投标为无效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zfront/)
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九、业务咨询: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女士 电话:******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或招标结果的产生过程存在违法行为,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或招标******财政局预算执行局投诉,联系电话:0572-******。
政采云链接:******/site/detail?categoryCode=ZcyAnnouncement&parentId=600007&articleId=WgHhnmqh/+0nW7+kcG6C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