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5-210500-01344-003-001
二、合同名称:本溪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辅助服务项目三方服务合同(003包)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5-210500-01344
四、项目名称:本溪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辅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本溪市民政局本级
地 址:新城路18号
联系方式:******717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平山路199-2栋1-2层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本溪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辅助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技术要求①个案工作。针对来站求助人员,从“助人自助”角度出发,长远帮扶角度考虑,合理规划长期帮扶方案。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在救助期间跟进服务;不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根据情况提供转介等个性化服务,避免出现反复流浪。②个案工作。针对街面临时遇困人员,主动建立连接,提供民政政策咨询服务,协助劝导入站。针对职业乞讨人员,深挖乞讨动机,梳理救助策略,劝导其放弃不文明的乞讨行为。③个案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针对长期滞留,情况复杂的求助人员,有能力提供个案服务。根据个人的需要可以开展日常关爱、心理疏导、法治教育、文娱活动、寻找社会各界支持等一系列关爱服务。④社区工作。针对返乡的特殊困难人员,进行定期社区走访,掌握其生活生产状况,评估其再次陷入困境风险,必要时向家庭及社区预警。⑤组织活动。面向社区、社会组织、企业、市民等,开展多样化救助宣传活动。⑥组织活动。面向流浪乞讨人员,开展文化娱乐、法制教育、爱国教育等有利于人格发展、融入社会的活动。⑦培训咨询。面向工作人员、社会志愿者、社区工作者、医疗护理员等,有能力开展法律常识、社会工作、医疗常识、心理常识、文化娱乐等专业培训与咨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提高救助能力。(2)商务要求要求驻站社工确保工作日内(工作需要)随时满足站内救助服务及站外主动救助服务的及时提供。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前科劣迹、基础性疾病及传染病。要求服务团队且至少1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证,至少1人持有心理咨询师证。工作地点为市救助管理站,工作需要时参与24小时值班,负责完成救助站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伙食费自理(向救助站缴纳伙食费,伙食费标准暂定为一日两餐15元人,一日三餐20元人),付款方式为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支付。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260,780.00元
合同金额:260,78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0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7-11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