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国家钒钛高新区钒钛新材料中试平台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国家钒钛高新区钒钛新材料中试平台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攀钒钛科经函[2025]2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其余部分由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钒钛科经函[2025]2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2规模:本项目用地总面积约28594.96 m2(约42.89亩),新建1#主厂房、2#主厂房以及其配套的公辅设施用房,1#主厂房建筑面积约3989.20 m2,2#主厂房建筑面积约4738.81 m2,总计建筑面积约为10310.02 m2;
2.3投资额:6506.07万元;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至国家钒钛高新区钒钛新材料中试平台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5招标范围:①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图审查及审查回复、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相关单位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等工作(包含且不限于配合业主进行报建、报批、书面技术交底、为其他二次设计及深化设计提供相关资料等);②勘察范围:本工程内的所有初步勘察(满足方案和初步设计要求,含地形地貌测量)、详细勘察(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后续相关服务(勘察报告审查及审查回复、现场设计服务、勘察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相关单位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勘察工作及后续勘察配合服务等工作(包含且不限于配合业主进行报建、报批、书面技术交底、为其他二次设计及深化设计提供相关资料等);③勘察设计内容:以招标人正式下达的《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涵盖本工程建设所需全部工作 ;
2.6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m2勘察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工业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m2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本项目只接受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勘察、设计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R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攀枝花 市(州))(网址: ******n )—“登录”—“ 攀枝花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8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攀枝花市仁和区科创路8号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081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 /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2025 年 7 月 18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