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成品油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W21-FW041-00
1. 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主要提供专业化运输配送服务的企业。为了切实做好运输保供工作,除自有运力以外,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 成品油 公路运输服务承运商作为补充运力。
2.2计划资金:¥ 1500万元(含税 )
2.3 服务地点: 宁夏及周边宁夏销售公司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提供成品油运输服务,运输货物为柴油,配送总量预计5万吨/年,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服务质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标段 | 装货地点 | 卸货地点 | 估算金额 (万元) | 拟定成交人 数量 |
1 | 宁夏石嘴山油库/中宁油库/宁夏石化炼厂/固原油库(以宁夏四库为主,根据宁夏销售公司需要可调整装货油库) | ************有限公司各井队,大庆储运公司各井队以及宁夏销售公司指定其他单位。 | 1500 |
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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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3.1.2 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 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投标人应提供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截至投标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6月份财务报表主要内容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如无审计报告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
3.3 业绩要求:
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日期间柴汽油公路运输服务业绩不少于2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清晰的合同(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是同类业绩的不予认定。
3.4 信誉要求:
3.4.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3 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3.4.4 投标人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或者相关证明。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查询结果为准。
3.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天眼查)。
3.5车辆及驾押人员要求:
(1)车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服务本项目所必需的自有运输车辆(满足井口油品配送的专用运输罐车 )。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含车头、挂),且数量不少于 40 台(罐体材质适合山区油品配送的碳钢或铁质车辆不得少于20台),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营运证(车头、车挂)、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罐体检测(成品油)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成品油)、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含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登记证明以证明车辆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且均配备北斗(GPS)车辆管理系统、车载视频、中标后需向我单位提供以上平台帐号与密码,确保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2)驾驶人员要求:运输服务人员需与服务车辆相匹配,一车配备一名驾驶员和一名押运员。分别提供拟服务本项目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清单及对应的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驾驶员驾驶证(B2及以上)、危险货物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扫描件。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存在三代以内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生过油品盗窃等数质量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责任事故或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油品泄露造成环境污染、发生行贿受贿案件的,否决其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3.7.3投标人须承诺按服务标准及要求提供服务,提供书面承诺。
3.9服务标准及要求
1.服务标准
(1)承运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承运单位具备24小时作业能力,服从使用单位合理的调配和指挥。承运单位接到发货单后, 30分钟内必须确认并回应,并按供货单中的指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货物配送,不得以任何原因耽误供货时间。
(3)承运单位须按照使用单位指定地点进行装卸。装车前须按要求对承运车辆进行车属附件的检查,卸货时间严格控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如有夜间装卸油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与使用单位进行沟通,保证及时、安全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办理相应的交接手续。
(4)承运单位在装货前,需按提货单内容核对产品名称、产品数量等,承运单位运输途中不得超载、超速,严格按公路交管部门要求安全运输货物。
(5)运输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货物安全,避免丢失和环境污染。
(6)承运单位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进行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向使用单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临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车辆报废等其它原因更换车辆,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有限公司相关要求办理交货单据,单据不得涂改、丢失、复印、损坏,否则属于无效单据。
(8)承运单位须对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卫星定位及车载视频监控装置,有相应的信息系统进行货物实时跟踪,能够对车辆装卸油口和驾驶人员实时动态监控管理,且向运输公司提供数据接口。拉运过程中GPS信号不允许中断,如需维护需提前通知使用单位。
(9)服务本项目的车辆、驾驶员均符合驾驶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
(11)承运单位须承诺在满足中国石油相关HSE要求下完成对货物的及时配送。
(12)承运单位须严格遵守各提油油库、炼厂相关规定,做好车辆、人员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管理、严格考核,严格遵守油品销售纪律,坚决杜绝向当地客户兜售、倒卖油品等违法行为。经核实出现油品倒卖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拉入黑名单终止所有业务往来。
2. 服务车辆要求
(1)承运单位须提供符合服务要求的运输服务车辆,且为自有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运输资质齐全并符合货运条件,服务车辆必须与车辆行驶证上核定载质量的吨位相符;车辆罐体按照国有关危险品运输规定喷涂危险物标志和标签。
(2)服务车辆状况良好,车体内外整洁、无破损和渗漏,须安装良好的接地装置,须按国有有关安全规定配备灭火器、应急处理工具等应急处置器材。
(3)承运单位须对服务车辆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按国家规定对常压罐体定期年检。
3. 服务人员要求
(1)承运单位与所选派的驾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酒驾、毒驾记录、无犯罪前科、无重大事故、无一次扣12分的违法记录,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承运单位与所选派的押运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犯罪前科,提供服务前须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承运单位在服务期间不得随意更换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不可抗力除外),更换前须书面报使用单位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更换。
3. 其他服务要求:
(1)承运单位须办理国家规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并承担承运车辆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的甲方及任何第三方财产、人身伤害赔偿,其中: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2)承运单位服务前须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3)承运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4)承运单位负责运输服务全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的,由承运单位承担处罚。
(5)承运单位在生产区域装卸货物时,如违反有关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造成损失的,由承运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6)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丢失、毁损等情况的,由承运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7)因承运单位车辆、人员原因,车辆运输不及时造成上游公司断档脱销、客户生产断供,导致使用单位受到上游公司处罚的,由承运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居民,牧民挡路等因素影响油品不能第一时间送达的情况,确保高质量完成保供工作,出现油品保供不及时,我方有权终止合作(提供承诺函)。
(9)承运单位承诺客户钻井队冬休回撤、钻机搬迁等情况下需转运的剩余柴油,应就近组织安排车辆,将油品转运到客户指定位置,转运费用不再额外结算,同时帮助井队排污等(提供承诺函)。
(10)承诺为应对突发天气情况或者其它原因需要保证压裂,钻井队正常生产出现的压车情况,一般在(5-7天)以内,不再额外结算费用(提供承诺函)。
(11)如遇承诺得不到有效落实,我方有权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终止合作。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07月22日8:00:00至2025年07月28日23:59: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通过以下步骤购买招标文件:
①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er/ebid/base/login.html)报名(如未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购买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业务管理平台(******)报名后仅支持电汇支付办理缴费。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③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个标包(段)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 本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进行投标, U-key办理方法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相关技术支持人员,咨询电话:******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6购买标书后,投标人应登录******/#/wel/index网址自助开票,电子发票的具体获取方式请参照网站主页-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申请文件的申请方式。申请人应在5.2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申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申请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申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申请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申请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申请文件。 (每份投标文件需控制在200MB以内,建议40MB)。
5.2申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08月5日08:45: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本项目每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login;具体流程及操作步骤详见公告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操作手册》。
5.5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银行转账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合同期满3个月后无息退还。
******银行转账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因中标人原因,无法继续执行本项目或不能满足服务需求,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扣除履约保证金后仍不能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剩余部分由中标人赔偿。在履行合同期限内未发生责任事故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合同到期或所有业务清算完成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银行出具;履约担保的保函应保证其在担保期内有效。担保的正本由招标人保存,履约担保有效期应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987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 董女士
电话(异议联系电话):0991-******
电子邮件:******
其它
******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8.4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9090/ba)下载中标通知书。
8.5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8.6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申请人关注和使用。
敬请关注“中油新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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