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包河区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
******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包河区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立项的复函 发改字(2025)21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市级)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包河区巢湖蓝藻离岸防控应急项目设计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5BBBBZ00055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BBBBZ0005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包河区派河湿地外、塘西河口、十五里河口西侧围堰外、马家渡东侧等处新建4座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每座日处理10万吨/天)及配套510型蓝藻专用围隔、外供电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0158.93 万元。岩土工程条件复杂。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服务单位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内容的初步设计(含评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航道影响评价及防洪影响评价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10158.93 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周期120日历天,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在包河区派河湿地外、塘西河口、十五里河口西侧围堰外、马家渡东侧等处新建4座深潜式高压控藻成套装备(每座日处理10万吨/天)及配套510型蓝藻专用围隔、外供电工程。工程总投资约10158.93 万元。岩土工程条件复杂。本次招标勘察设计服务单位编制本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施工图设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内容的初步设计(含评审)阶段的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环境影响评价、航道影响评价及防洪影响评价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70万元 2.13 其他:/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满足下列资格要求之一: (1)注册环保工程师; (2)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1)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成员中勘察单位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3.1.1条的(2)勘察资质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1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层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方工 电 话:0******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0512-************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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