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瀛标准厂房 5.1MW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海瀛标准厂房5.1MW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已由 ******服务中心 以 亭政服投资备【2025】2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瀛标准厂房5.1MW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环保大道258号。
2.建设规模: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环保大道258号4#、5#、7#、10#、11#厂房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其中:4#厂房屋顶面积约11952㎡,5#厂房屋顶面积约15840㎡,7#厂房屋顶面积约15840㎡,10#厂房屋顶面积约9460㎡,11#厂房屋顶面积约6056㎡,上述装机总容量(直流侧)约为6MWp。
3、招标范围为工程范围的勘察与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与试运行、验收、并网手续办理、协调、运维服务及其他。
4.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内容及范围
海瀛标准厂房5.1MW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勘察与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调试与试运行、验收、并网手续办理、协调、运维服务及其他,具体如下:
勘察与设计:全部勘察与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含并网方案)、厂房加固设计(完工后出具安全检测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配套效果图制作、编制固定资产清册等,初步设计审查(含专家评审费用)、施工图送审(如有)。
设备及材料采购: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包括采买(编写设备及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等)、催交、监造、验收、运输、物资卸车、二次及多次倒运、仓储管理、消缺等。设备包括:组件、逆变器、并网柜、关口双向电度表、电度表(含电度表校验)、通信调度、继电保护、数字化远程运营平台等所有相关配套设******消防等与工程相关的材料,标识标牌和电缆标示桩等生产准备材料。
施工: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作,涵盖从入场施工、厂房结构加固、屋面瓦更换(如需)、并网发电到通过竣工验收。包括材料送检、工程检测、现场试验、清洗系统、检修通道、标识标牌张贴等。施工用水、用电、临建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应符合地方行政有关规定。施工期间满足厂区的生产及安全要求。承包人负责制作各屋面安全护栏,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调试与试运行:全部调试工作,包括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体联调、并网试验(或称涉网试验)等。
验收:负责项目的并网验收,发包人配合。配合发包人完成启动验收、试运与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预验收、合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
协调、运维服务及其他:配合办理各种行政审批、提供调试及竣工各项验收期间配合服务、五年运维服务(其中质保期2年内为免费运维期,从并网之日起算),招标人保留根据考核情况终止合同的权利。
注: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3.1.1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委员会。
3.1.1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如投标人已换发新证则提供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如投标人尚未换发新证则提供五级及以上许可证),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4)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组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装机总容量达4MWP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2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亭湖区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仅需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从 2025 年 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gb-web/#login
五.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5 日 9 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jsz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十.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一.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8088/#)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市信息科号码:0515-******
使用移动CA办理、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使用省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薛工****** 或 蔡工******或 张工****** 或 樊工******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肆拾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
十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0515-******
******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515-******、******、******
电子邮件:******
2025年11月3日
 
 
 
 
 
 
 
 
 
 
附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设计文件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1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21分  | 
2.2.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  | 
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初步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2.2.1.5条所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2.3.2.1  | 方案设计文件  | 35分  | 
2.3.2.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9分  | 
2.3.2.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50分  | 
2.3.2.1  | 项目管理机构  | 3分  | 
2.3.2.1  | 工程业绩  | 3分  | 
   | ……  | ……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3分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 (35分)  | 1.设计说明(5分)  | 投标人应项目充分解读,理解深刻和准确分析本项目需求。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要求,并根据光伏国家或行业等相关标准,详细编制设计说明。  | 
2、设计进度及保障措施(4分)  | 设计进度满足设计进度要求,进度保障措施方案详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 
3.专业工程设计文件(8分)  | 投标人项目设计和主要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光伏排布方案、站区布置、接入系统等是否合理优化的方案,措施是否针对性强、切实可行。  | 
4.专项设计 (5分)  | 投标人需从顶层设计出发,构建面向未来的智慧运营体系框架。规划应体现架构先进性、系统扩展性及场景融合性,以及对零碳园区、微电网等应用场景的前瞻性设计与深度融合程度。  | 
5.设备选型配置分析(6分)  | 根据投标文件中设备选型配置及优势进行阐述分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选型配置、设备功能点优势分析),方案详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 
6.能源管理平台设计(5分)  | 投标人基于本项目需求,设计光伏为主的能源管理平台架构、功能设计。方案详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 
7、设计深度 (2分)  | ①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设计任务书要求。 ②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  |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0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0分)  | 注:“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具体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3.5%、4%、4.5%四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为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9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6.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7.运营管理方案(2分)  | 运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运行与维护管理、安全与质量管理、计划与绩效管理、技术支持与保障、团队与制度建设等方面。对上述内容进行评分。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4  | 项目管理机构(3分)  | 除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 (2) 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 (3)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执业资格的,得1分。 注:①同一人员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如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职务的,均不予计分。 ②投标人须保证上述加分人员均为本单位(或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7月(含)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含)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③以上所有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需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  | 
5  | 工程业绩(3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 2022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承担过单项合同装机总容量达4MWP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 0.5分,最多得 1分。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2分)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 2022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承担过单项合同装机总容量达4MWP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业绩得 2分,最多得 2分。  |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提供的业绩可参与上述计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一)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计分方式: 1、投标人独立参加投标的(非组建联合体的): (1)提供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8; (2)提供纯施工(非工程总承包)业绩的,得分乘0.7; (3)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牵头方的得满分; (5)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的,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的,且投标人在业绩中担任工程总承包参与方的得分乘0.6; 2、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1)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牵头方的,得满分; (2)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为联合体,且在业绩中担任参与方的,得分乘0.6; (3)本次投标牵头方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承包方式非联合体的,得满分; (4)本次投标牵头方提供的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5)本次投标参与方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纯施工、纯设计(非工程总承包)业绩均不予计分。 (二)本计分项企业或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具体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