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测运控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编号:02)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为E************001的海丝测运控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与澄清: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时间修改为:2025年6月6日09:00。
2.定标时间修改为:2025年6月9日09:00。
3.修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拟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修改后的格式后附。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5月21日
八、拟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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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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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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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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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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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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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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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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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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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注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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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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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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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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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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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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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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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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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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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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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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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注:1.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由投标人中承担施工任务企业派出。
2. 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及标段) 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派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福建省现行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配备其他相应管理人员。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1. 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能在勘察文件上签章、设计项目负责人未能在工程设计文件上签章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2. 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管理机构中施工管理人员未能全部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3. 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万元违约金。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