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街道长红村、金泉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E************001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条18.1/ 18.2.1中投标保证金
******银行帐号:
******银行:******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支行
帐户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0
******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001。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 。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市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60分;
c. /。
******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下(含 1000 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决定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各参与的投标人,应在上传投标文件时及制作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位置,上传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
现改为
******银行帐号:
******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支行
帐户名称: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5
******银行保函形式:******银行详见《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接电子投标保函系统的通知》(明公共交易〔2021〕4号)、《关于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明建〔2019〕30号)。
************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001。采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担保保函应由有资格的担保公司出具。有资格的担保公司详见明公共交易〔******建设局关于调整明建〔2019〕30号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明建〔2021〕35号) 。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根据《关于规范我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证金缴纳方式及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明建〔2019〕30号),三明市二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在三明市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a. 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
b. 应用于本招标项目的(/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
c.根据闽建筑[2022]4号及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省龙头企业及三明市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⑦其他形式:/。
二、补充:
附件2-2:到账证明(格式)
到账证明
编号:(保函开立人自行编号)
(招标人名称):
就 (投标人名称)申请开立招标项目编号为 (招标项目编号)的 (招标项目名称)的 (保函金额)元投标保函,我方收款账号为 (保函开立人收款账号)的收款账户,已于 年 月 日收到该投标人通过付款账号: (投标人付款账号)的付款账户支付的保函费用。
特此证明。
保函开立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3: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
(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 种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贵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及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mwz/)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办事处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