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服务中心及周边基础设施工程******服务中心(二期)A地块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A************004001】的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大写)伍仟叁佰伍拾捌万贰仟贰佰陆拾陆元整(¥5358.2266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51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5283.1784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24.0482万元,暂列金额251.58万元”。
二、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图纸有调整,现已经重新上传,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附件。
三、请各投标单位在系统内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附件,并根据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未按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文件造成无效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删除合同专用条款14.1.1中“项目实际结构钢筋量与招标工程量( t)差额5%以外的差额部分(结构钢筋量:所有采用现场支模、绑扎钢筋并整体浇筑混凝土成型的现浇构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柱、梁、板、墙、楼梯、现浇过梁、挑檐、压顶等)所包含的全部钢筋(含主筋、箍筋、构造筋、预埋件钢筋等)的工程量总和)。上述修改,承包人需报送监理人及发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条款。
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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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
变更公告.pdf